佛說宿殃擲石出血之因緣

世尊於阿耨大泉說法時,在場的五百位比丘除卻阿難尊者外,皆是已證得六種神通的大阿羅漢。佛陀向舍利弗開示:「在久遠的過去,有座羅閱祇城,城裡住著一位長者名叫須檀,長者富貴至極,家中財寶、象、馬、七珍、僮僕、侍使等一一具足,然而須檀長者往生後,其子須摩提為了獨享長者遺留下來的財富,竟然起了殺心,計劃謀害同父異母的弟弟修耶舍。

須摩提邀請弟弟到耆闍崛山上,共同討論如何分配父親的遺產。修耶舍不疑有他,興然前往。當兩兄弟登上耆闍崛山山頂最高峰時,須摩提一手將弟弟推下山谷,接著推落大石頭,壓死摔落谷底的修耶舍。

佛陀告訴舍利弗:「當時的須檀長者即是我今生的父親淨飯王;須摩提就是我的前身,而弟弟修耶舍則是今日的地婆達兜。彼時的我,因為貪財、謀害弟弟的罪業,墮入地獄中,遭受被火燒煮、鐵山所堆等惡報,歷經無數千歲,受苦無量;如今我雖已成就無上正等正覺,仍然無法免於過去生造作惡業的殘餘果報。這也是為什麼佛在耆闍崛山經行時,地婆達兜高舉長六丈、廣三丈的巨大石頭,擲向佛頭,幸有山神金埤羅,以雙手接住大石頭,然而大石迸裂的碎片,依然擊中佛陀拇趾,因而皮破血流。

接著,佛陀以偈開示宿命因緣:「我往以財故,殺其異母弟,推著高崖下,以石堆其上。以是因緣故,久受地獄苦,於其地獄中,為鐵山所堆。由是殘餘殃,地婆達下石,崖片落傷腳,破我腳拇指。因緣終不朽,亦不著虛空。當護三因緣,莫犯身口意。今我成尊佛,得為三界將,阿耨大泉中,說此先世緣。」

佛陀告訴舍利弗:「如來今日眾惡皆盡、諸善具足,對於諸天、龍、神、帝王、臣民、一切眾生等,皆欲一一度化,仍有宿緣無法倖免,更何況是冥頑愚昧,尚未成道的凡夫眾生?舍利弗及諸大比丘們,應如是學習,引以為鑒,莫犯身口意三業。」

舍利弗及五百大阿羅漢、阿耨大龍王、天、龍、鬼神、幹沓和、阿須倫、迦樓羅、甄陀羅、摩休勒,聽聞佛陀開示,皆歡喜奉行。

典故摘自:《佛說興起行經·卷下·佛說地婆達兜擲石緣經第七》

省思:

善自獲福,惡自受殃,是因果定則,即便是至尊至上的佛陀也無法超脫於外。佛法云:「因緣會遇時,果報還自受。」明白了因緣果報之理,我們除了自我惕勵,更要檢討、反省、慚愧、懺悔過去造作的諸多惡業。同時,積極在因地上努力,淨化三業、不造新殃、廣修福慧,人生就能從黑暗邁向光明,從光明再到光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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