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只慾求那個得不到的東西。」什麼是得不到的東西?看看四周,每一件東西都是可以得到的。你也許還沒得到它,但是它是可以得到的。如果你夠努力你就可以得到它。它的潛在狀況就是它是可以被得到的。
亞歷山大創造了一個大帝國。你也許還沒有創造出一個帝國,但是亞歷山大做得到的你也做得到。那並非不可能的事;那只是還沒被得到。你也許還沒有賺到像洛克菲勒一樣多的錢,但是洛克菲勒做得到的你也做得到。那是合乎人性的:那是在你的能力範圍之內。你也許是一個失敗的人,你也許無法得到它,但是它是可以得到的。你的失敗是你自己的失敗,但是就潛在性來說你還是有可能成功的,所以這些東西你無法說它是得不到的。
那麼什麼是得不到的東西呢?什麼是無法被得到的東西呢?如果那是它的意義,那麼為什麼要去慾求它呢?如果它無法被得到,那麼這種慾望是沒有用的。為什麼要慾求那個得不到的東西呢?其中的意義是什麼呢?
它的意義非常深奧、非常奧妙。它的意義就是你的最內在的自己是得不到的,因為它已經被得到了。你無法得到它,因為你就是它。你無法將它變成一種成就。它不是某種必須被得到的東西。它已經存在了,你從來不曾離開它。你從來不曾失去過它;它是你的自然本性。它就是你,是你最內在的存在。你無法得到它;你只能發現它。你無法得到它;你只能揭發它、你只能認出它。
不可能去發明它;它已經存在了。它不是要被賺取的;它已經在那裡了。你只是必須對它覺知。你必須把你的覺知專注在它上面,然後突然間那個從來不曾失去的東西就被找到了。
當佛陀成道的時候有人問他:「你得到了什麼?」
佛陀說:「什麼也沒有,因為不論我得到了什麼,現在我知道它總是在那裡。我從來沒有失去過它。我只是發現了它。我了解到了某種從過去到現在一直在我裡面的寶藏。」
「只慾求那個得不到的東西。」「……它是得不到的,因為它永遠都是向後退的。你會進入光亮之中,但是你永遠不會觸摸到火焰。」
以另一種感覺來說它也是得不到的。你永遠無法說:「我得到了它。」因為是誰會說我得到了它呢?那個可以宣稱的「我」已經不在了。那個自我、外圍已經不在了。在得到、發現在過程中,它必須被失去。自我必須被拋棄、遺棄。你只能在你變成無自我的時候達到。你無法帶著自我而達到,因為自我本身就是障礙。
所以是誰在那裡、又有誰會宣稱呢?優婆尼沙經上面說如果有人宣稱他已經達到了,你就會很清楚他還沒有達到,因為那個宣稱本身就是自我主義的。如果有人說:「我已經了解了神。」你就會清楚的了解他還不了解神;因為一旦神被了解了,誰還會在那裡宣稱呢?了解者已經在了解的現象當中喪失了。了解只發生在了解者不存在的時候。當了解者不在,了解就發生了,所以誰會去宣稱呢?